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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房地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8-01 03:08:34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房地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地方性房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我县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办理房屋转让、抵押、租赁、变更、典当、拍卖、置换、担保、继承、赠与等手续;核发《房屋产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租赁证》工作;

3、负责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中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及廉租房分配管理工作;

4、负责我县经济适用房开发、经营管理工作;

5、负责我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6、负责我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及开发市场监管工作;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预售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及商品房预收款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

7、负责我县城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8、负责我县房屋纠纷、仲裁等工作;

9、负责我县房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查阅等工作,并依据档案向社会提供房地产信息、政策与咨询服务;

10、负责我县房地产面积测绘监管工作;

11、负责我县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中介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我县物业管理工作。审查报批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对我县物业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违章行为,调处物业纠纷;负责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住宅质量保修金的归集、管理;参与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及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指导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房地产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机关党支部

1、负责机关党建工作;2、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员纳新、党员教育等工作;3、负责机关学习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4、负责印章管理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1、协助领导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2、起草本局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纪要、通知及有关上报材料;3、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阅、归档和文件资料的打印工作,确保文件及时落实和保存、保密;4、负责有关决定、决议及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督办,确保政令畅通;5、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6、负责介绍信、会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职工的考勤统计及接待、信访工作;7、负责办公用品、物品的统购、处置工作;8、负责单位财产的登记管理工作;9、负责全局的卫生及安全保卫工作;10、负责局业务系统、机关办公自动化和局政务信息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开发经营管理办公室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诉讼法》等涉房法律法规,并负责执行、实施和宣传;2、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业务指导,制定本县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3、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资质管理,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并实行资质动态管理;4、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预售商品房购销合同登记备案及房产开发资金监管工作,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5、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工作;6、及时了解我县房地产交易的市场信息,科学分析我县房地产市场的走势与行情,掌握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动态及变化规律,为制定房地产工作计划提供科学依据;7、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质保金的收缴、管理工作;8、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研究拟定本县房屋安全鉴定技术规程和办法;9、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人资格审查等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研信息股

1、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民法》、《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房地产政策和法规的指导、宣传、解释工作,政务公开及房地产业地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2、负责贯彻执行房产法律法规,房产纠纷、仲裁及行政复议工作;3、负责有关数据统计、信息发布、市场调研工作;4、司法协助工作;5、负责本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执法资格管理工作;6、负责本局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7、做好房屋中介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工股

1、管理局内人员工资人事档案、职级岗位异动、工资福利异动等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2、负责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申报和组织工作;3、负责人事、劳资的统计报表工作;4、负责职工的文凭、职称评定、工资调整、劳动保障工作5、负责职工保险缴纳工作;6、做好人事档案和所有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按时间段分别存放于缮证档案股、政工股;7、负责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的手续办理等工作;8、负责老干部工作;9、负责上级部署的各项创建活动以及局机关文明创建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工会、计生办

1、发挥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大职能,依法参政议政;2、抓好工会组织建设,组织职工依法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鼓励职工刻苦学习、钻研业务、提高工作能力;3、认真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指示;4、根据上级规定,研究、制定本局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及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5、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资料的立档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妇联

1、围绕局的中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2、以提高女职工的素质为目标,对女职工进行四自、三观教育,发扬四自精神;3、代表妇女利益,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4、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树立爱岗敬业思想;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财务股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做好财务管理工作;2、负责全局日常财务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财务报表,及时向局领导提供有关会计信息和财务信息;3、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管理;负责工资发放工作;做好财务收支明细账目及固定资产账务;4、负责行政财务工作,协调与工商、税务、财政、物价等部门的关系;5、负责财务报销把关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房保障股

1、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住房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我县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2、负责住房保障建设计划制定、上报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核审、供应、上市的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对住房困难家庭的调查认定和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及廉租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4、负责已售房改房的产权过渡等相关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产权登记股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负责实施和宣传;2、负责除企业外,房产预售、抵押、预抵押登记外的房屋登记工作;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业务统计、制表、上报工作;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房产登记股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及惠民县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涉企优惠政策,并负责实施和宣传;2、负责全县企业的房屋登记工作,及时为企业做好房产登记服务;3、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审批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争创红旗窗口;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抵押登记股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并负责贯彻执行;2、按照抵押登记程序,办理除企业外的房产抵押、预抵押登记;3、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查、备案及其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工作;4、依法查处房地产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违法行为;5、负责房屋价格核定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测绘股

1、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民法》等涉房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测绘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明确技术操作程序,执行国标测绘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实地勘测,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按时完成和提交测绘成果;2、严格执行《测绘成果保密制度》,加强成果保存,防止丢失泄密事件发生;3、负责对房屋本身及房屋相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以及利用状况等进行调查测量和绘制计算,搞好产权登记前期的房屋情况调查,为房地产权属登记提供前置必要的条件;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管理办公室

1、熟练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工作;2、负责制定全县物业管理的规章、细则;3、负责物业服务公司的业务指导和资质申请、审核与管理;4、监督指导全县物业企业的物业服务行为,查处违反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物业管理人员资格培训及备案管理工作;6、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办理涉及物业管理的来信来访;7、负责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质保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使用;8、负责指导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备案工作;9、负责本局水、电、暖设备的维修更换、查抄水电表及统计报表,办公楼公用设施、物品的维修工作;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缮证档案股

1、全面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2、负责制定本局房产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3、负责建立快速微机查档索引,建立全县各类房屋、产别统计台帐薄工作;4、负责本局文书及全县房地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放,确保资料完整和安全,严格执行档案调卷、查阅制度,杜绝档案遗失或失密事故;5、负责房产证、他项权证的缮证工作;6、负责房产档案查询服务工作;7、做好房产档案保存,数量的统计工作和档案利用的统计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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