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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地方税务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03:07:51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地方税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起草、批转和审核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承办上级机关刊物发行工作。

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县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地方税收会统工作,反映税源信息,制定会计统计制度;负责管理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税收票证和服装管理工作。负责本地区地方税收票证管理工作,制定本地票证管理具体规定;制定和上报票证计划;受理纳税人经税务分局审定的用票申请,核发《发票领购簿》;发售发票和税务登记证件及验证标识;按统一部署,在本辖区范围内逐步推广税控装置;对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参加上级地方税务局和本级地方税务局或稽查部门组织的发票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源管理科

制定计算机发展规划,健全计算机工作管埋制度,制定计算机应用发展方案,保证税务广域网的正常运行,对计算机操作规程、技术管理和有关权限作出规定;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选型、购置、维护,充分挖掘设备功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加快应用软件的研制和开发,加大软件开发应用的力度;建立健全税收管理网络体系,充分利用、开发各种税收信息;完善各地纳税服务厅的建没,规范纳税服务厅的规模、布局和配置;加强计算机应用人员的技术培训,适应计算机工作发展的需要;抓好地税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配合有关业务部门强化计算机综合服务功能;抓好计算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强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的行为,爱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宣传税务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抓本系统的廉政行风建设和反腐斗争;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人事政工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县地方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后备干部考核管理制度;负责劳动工资管理、职称评定、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拟定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各税和规费的政策业务;贯彻执行地方各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主旅顺税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进行税收调查研究;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税收征管科

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税收征管实施办法、制度;税源的调查、统计;税务登记(除登记证印制管理外)的核发、变更、注销、检查;纳税申报方式及延期申报的审核;帐薄管理及不建帐的审核;建立收支凭证粘贴薄、进货销货登记薄或使用税控计价器的审核;个体税收税款核定的管理;停业户、非正常户及外出经营户的管理;延期缴税的审核呈报;呆账、死欠税金的审核呈报;委托代征的管理;税收日常检查的组织实施;征管质量管理及考核;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的管理;纳税服务的实施;纳税评估及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税收征管文书及资料的管理。

纳税服务中心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咨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税申请等;处理一般性税务违法行为。负责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费和其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基金进行政策监控和管理;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负责处理执行社保费征缴政策以及有关规定中的问题。

稽查局

管理辖区内的税务稽查工作,组织拟定实施稽查工作各项制度和办法;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稽查工作;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涉税案件的协查工作;受理和查处辖区内的涉税举报案件;负责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审核和管理本系统税务检查证;完成上级稽查局和本级税务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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