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7-31 1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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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房地产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我区房地产业政策、规定,制订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实施房地产执法检查与管理。
(二)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依法进行审查、批准、监督与管理。
(三)负责毗连房屋和危险房屋的管理,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和有关房产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
(四)负责市区以外范围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各类房屋的权属登记、发证、建档和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监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对房地产评估、测绘、安全鉴定、房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与指导
(五)负责房屋修缮管理,对修缮、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和施工质量等情况进行审查及监督管理,指导单位自管房的修缮管理工作。
(六)指导住宅小区管理与改革,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和开发建设等进行资格审查与实施管理。
(八)负责住房制度改革,推进城镇住宅建设,组织实施我区安居工程,做好住房困难户的解危解困工作。
(九)进行房地产政策、信息的调研交流和资料统计,对房地产协会实施行业管理。
(十)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事宜。
滨州市滨城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收发接待、计生、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
政工科
政工、人事、劳资、工青妇、文秘、信息、宣教、政策法规研究、指导
财务科
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及局系统财务统计、审计、监督工作。
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接受当事人委托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物业管理办公室
责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等。
租赁管理办公室
负责房屋租赁市场管理,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调解租赁纠纷,查处租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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