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2012-07-30 0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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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地震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地震行政执法工作,统一管理本地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承担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市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地区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对本地区的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的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地震灾害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监督管理本地区的地震烈度区划、地震动参数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五)管理执行本地区以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市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本地区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休,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当地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稳定社会的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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