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盐务局职能介绍
2012-07-30 0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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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盐务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制定我市盐业行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向省盐业主管部门提报年度计划、计划执行情况;
3、执行国家计划,平衡下达全市盐产品产销计划,并组织盐产品的调配、供应;
4、负责对全市盐业企业的盐政、盐务管理工作,依法对我市盐的生产、流通和市场进行管理,制止和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并受理下级处罚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
5、负责对盐业批发、零售许可证及运输准运证的核发和验审工作;
6、承担全市盐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
7、完成市政府和省盐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滨州市盐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工作;负责文秘、机要、信息、提案、宣传、督办、接待及综合会议组织安排、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机关后勤、临时工管理工作;市局多种经营开发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行业政研会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信访、人事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工会、老干部、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三)盐政综合科、盐政稽查支队
负责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负责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食盐包装的管理和经营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负责直属企业会计报告的审查、汇总、上报和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负责财务预算(计划)决算工作;负责名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财务审计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五)盐业批发管理处
负责滨城区食盐、小工业盐经营和市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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