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菏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机要通信、档案、保密、督查督办、会议组织、安全保卫、卫生及后勤服务工作;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监督实施;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实施监督检查;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类人事、工资报表的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指导直属单位党团组织建设、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政策法规科
草拟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承办局机关法律事务,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咨询工作;负责信息、宣传、调研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四)劳动工资科
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发展预测报告;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有关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办法;审核地方企业劳动定点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按分工办理农转非审批工作;参与市级企业模范评定和国家、省级企业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综合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障政策;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拟定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措施和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措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
(五)培训就业科
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相关的行业标准;指导全市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和办法,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拟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划、办法和措施;拟定全市技工学校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技工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和评估认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六)劳动争议处理科
拟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解除、终止与续订工作;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查、批复、登记工作;处理有关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下级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工作;指导县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按照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管理劳动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并负责劳动仲裁员、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有重大影响的群众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访工作。
(七)社会保险科
拟定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有关规定、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标准和保险费率;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规定和给付标准;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职工退休政策;拟定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组织拟定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执行国家工伤和职业病残等级鉴定标准及拟定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拟定城镇企业参保职工疾病、工伤停工治疗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定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监督落实有关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承办全市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审核、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提前退休及正常退休的核准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力岗位的核准和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作;指导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八)监督监督科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权;制定劳动保障监督检查规范,指导和监督县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建立健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或协助查处基金管理的违纪违规案件;拟定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标准;认定投资机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的资格;拟定补充保险承办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的补充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九)网络信息科
主要负责制定全市劳动保障网络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与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网络信息的统计工作。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