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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07-13 04:07:27
查字典公务员网

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研究提出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地面建筑物、地下管道等市政公用设施(除城市园林绿地、路灯、小型环卫设施、广告雕塑、燃气管道、热力管道以外)的新(扩)建、改建并牵头组织实施建设开工审查、设计、施工质量监督、监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相关施工企业资质(园林绿化企业除外)的报批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以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的地方标准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四)承担规范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负责装饰装修业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工程监理;负责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核;负责建筑业、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指导与管理;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规定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发展战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的建设。 

(六)牵头组织对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受理有关建筑质量方面的投诉问题。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领域可再生能源、散装水泥推广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拟订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相关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设市场。 

(十)负责城乡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菏泽市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信息、督办等工作; 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全市城乡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行业执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城市建设科

承担有关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负责施工企业资质的报批管理;组织实施市政工程建设开工审查、设计审批及施工质量监督、监理、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以外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管理。

(五)村镇建设科

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和省级中心镇的建设工作。

(六)工程建设科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及工程招标投标、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装饰装修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建设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工作。

(七)勘察设计科

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并监督执行;管理工程建设勘察和标准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按规定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审核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

组织拟订建设科技、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工作;组织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九)市城市防汛办公室

在市政府领导组织下,负责市驻地城区的城市防汛工作;指导各县区城市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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