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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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县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拟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编制我县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协调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四、监督管理公路、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制定市场规则,规范市场行为,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组织实施重点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县乡公路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
六、负责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管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汽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城市客运管理、站(点)布局、公共交通管理工作;管理交通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县各项交通规费的征稽和管理;负责公路、桥梁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的规划、呈报和管理;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组织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一、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交流、智力引进等工作,管理涉外运输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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