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7-12 1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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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地方史志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指示,制订全市地方史志工作规划及各项规范、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淄博市志》的续修方案,落实续志编纂、出版及发行工作,组织、指导区县志书续修工作。
三、负责拟定编纂《淄博年鉴》的实施方案,落实《淄博年鉴》编纂、出版及发行工作;指导区县、部门年鉴的编纂、出版及发行工作。
四、承担省政府、市政府下达的《山东年鉴》、《中国城市年鉴》(淄博部分)的编写任务。
五、负责对区县志、部门志、厂矿志及各级各类志书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类志书的审定、出版及发行工作。
六、负责市情资料库的建设、管理;承担市情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开发、研究和利用工作;为省情资料库提供资料、信息;负责方志、年鉴的交换、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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