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2012-07-11 0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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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一)起草全市畜牧兽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畜牧兽医行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负责全市畜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建设;负责畜禽良种的资源保护、开发、繁育、推广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依法指导、扶持涉牧农村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三)负责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拟订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全市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药、兽医器械、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兽医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兽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六)承担全市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饲料生产企业设立条件审查和动物源性饲料安全卫生审查工作;负责全市草场、草种的监督管理。
(七)拟订全市畜牧兽医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牧兽医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项目引进;指导全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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