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2012-07-11 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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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粮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储备等方面的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市级储备粮的收储、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粮食购销有关工作;保障军队和城乡居民、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安排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
(四)承担市级储备粮日常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品种、布局建议和收购、销售、储存、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储备体系建设。
(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粮食物流和粮食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六)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监管责任;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负责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认证及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开展粮食流通对外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粮食财务、审计工作;参与粮食储备费用的核定和风险基金的管理。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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