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2012-07-09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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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水利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利、水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市水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立项申报或审批。
(三)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综合开发、监测和调查评价,对水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负责监督管理,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四)管理农村水利、镇街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水保社会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对全市水利建设、库区移民及水利经济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六)主管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七)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承担市水资源管理委员会与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全市水政工作和水政队伍建设,协调处理水事纠纷,依法实施水政监察,负责水利法制和水行政复议工作。
(九)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政策,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资体系,指导、监督水利系统财务工作,监督管理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负责水利科技、教育、技术的引进、应用、推广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市水利经济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市水利多种经营工作。
(十二)依据法规政策,征收、管理、监督、使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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