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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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行业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及有关设施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县辖内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船舶(不含渔业船舶、挖沙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贯彻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六)承担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农村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协助做好辖区内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途经我县境内干线铁路建设的协调服务及我县地方铁路建设、境内铁路站场功能定位、铁路运营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调研、督办、保密、机要、信访、会务、资产、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和协调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三)财务结算中心
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及公路通行费、内河船闸收费标准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编制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
研究拟订交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行业职工教育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本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贯彻执行公路、水路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贯彻执行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承担县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承办政策调研、行政复议、应诉、听证等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承担超限超载检测站点的设置审核、上报工作;承办执法培训、执法证件法服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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