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05: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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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财政、税收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及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计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剔除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各镇(办事处)财政分配办法;组织贯彻有关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草案,经县人大批准后执行;汇总全县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以及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根据县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负责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五)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和各项专款;制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和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参与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办理县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审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结)算和竣工决算,参与制定有关工程取费标准。
(七)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八)负责全县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指导前线国有资金管理工作。
(九)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察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剔除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监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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