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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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县及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决定、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研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研究提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拟订政府投资及其他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县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外资项目的核准、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安排县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管理和安排县基本建设资金;承担省、市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负责审核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投标实施方案并对工程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县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县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发展规划,监督规划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社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管理相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县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承担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提出全县经济联合与经济协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地区间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拟订对口支援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对口支援工作,协调对口支援项目的实施,负责安排政府对口支援资金;负责拟订全县对内对外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承担对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度和绩效考核的责任。
(八)负责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
(九)承担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按照国家和省拟订的战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编制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综合平衡全县各类重要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总体布局,引导和调控市场。
(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价格方面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调整全县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对市场调节的商品、服务价格进行调控和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呈报由国家和省、市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核定济南市授权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申报立项;承办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及收费年审工作;负责全县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进行动态监控,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依法组织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
(十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配合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查处;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研究拟订全县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县金融业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引导,负责全县非上市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转报工作。
(十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全县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委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委机关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信访、财务、安全保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政府365为民服务中心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监测,提出维护经济安全的对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全县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相关政策建议,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全县促进经济增长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价格方面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指数分析和价格总水平变化趋势的预测;承担相关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的有关工作。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提出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和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和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防灾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平衡并协调实施全县资源环境相关领域的规划;组织拟订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参与保税区和各类开发区的设立审核或转报工作;负责经济合作和国民经济总动员的相关工作。
(三)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研究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全县风险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风险投资机制;组织研究全县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负责企业融资投资项目的审核或转报工作;承担全县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和小城镇综合改革的调研与指导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编制全县金融业的发展总体规划;进行全县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配合协助金融监管部门规范化解金融风险,贯彻济南市金融办建立济南市金融安全区的政策、措施并配合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全县地方金融业;协调服务国家驻我县金融监管机构和国有、股份制及(境)外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典当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协调、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负责全县政府及企业债券发行初审工作;跟踪监测我县上市公司的运行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县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参与策划、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整合、重组及再融资工作;研究拟订全县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规划;负责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初审,对已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与证券相关的中介机构的规范与监管,组织、规划、培育、筛选、指导我县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投资和重点项目科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安排县级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资金和投资计划,协调指导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使用方向;承担省拨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编制全县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承担重点项目建设调控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核准项目招标投标方案,对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投资建设项目及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综合分析国际贸易及国际资本的动态,研究提出全县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拟订开放型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并负责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查、上报;承担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审查上报。
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拟定全县招商引资考核奖励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修改和解释全县招商引资政策;组织全县重要的对外招商引资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洽谈和跟踪服务;起草、修订全县招商引资标准合同文本;负责已签约项目的备案及落户项目投资额的审核。
(五)工业与能源交通科
分析预测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研究全县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提出相关领域体制改革的建议;衔接平衡、汇总编制全县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业性试验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协调推进高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工作;统筹全县科技发展规划、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平台建设;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监测和分析能源、交通发展建设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县能源、交通发展规划,提出有关重点行业的专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发展新能源和相关节能环保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
(六)农村经济科
研究提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重大项目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实施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
(七)价格收费管理科
按照上级规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和定调价程序,在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内,制定或调整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实行市场调节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工业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监管,必要时提出低保护价和高限价的建议;承担有关价格政策问题的咨询答复工作;拟定价格方面的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负责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价格方面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依法组织实施临时性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贯彻落实上级价格部门制定的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由国家、省和济南市下达的农产品及工业品成本调查;负责组织全县成本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承担全县行政机关及其授权或委托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颁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收费的年审工作;承担物业服务收费等涉及房地产行业的收费管理工作;协调有关服务收费争议。
(八)社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体制改革建议;组织拟订和衔接平衡全县社会发展规划,汇总编制全县人口、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
(九)服务业办公室
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县服务业、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粮食、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储备和调控措施;负责服务业、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等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上报及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查上报。
县价格监督检查局(股级)
县价格监督检查局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股级行政机构。负责对收费执收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工作;调查处理群众举报的价格问题;负责评定、管理双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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