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县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平阴县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与全县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我县国家级、省级、市及自然保护区申报;监督管理县级自然保护区。
(四)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解处理环境污染纠纷。
(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和规划。
(六)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
(七)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创新活动,负责审报全县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清洁生产。
(八)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动员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我县有关环保国际活动;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宜。
(十)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监督全县电磁辐射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的污染防治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