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02: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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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济南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制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统计工作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省和济南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统计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济南市的统计标准,指导部门和行业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核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四)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目标责任制,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完成各项统计数据处理汇总上报任务。
(九)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和统计函授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资格考试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章丘市统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科
下属单位:
社会经济调查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统计执法监察大队
普查工作指导站
统计信息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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