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山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2012-07-05 01:07:27
查字典公务员网

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按规定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督查、督办、核查各有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全区排污费的征收管理。

(五)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的环境保护工作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区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组织建设全区环境监测网。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对清洁生产实施监督。

(九)组织、指导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济南市长清区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挂环境安全应急管理科牌子)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的安排;承担环境安全应急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法规信访工作;负责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法制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相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三)环境管理科(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牌子)

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排污费征收管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总量控制计划建议;组织考核各有关单位总量控制目标的落实情况;承担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其他事项

(一)建立综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建立信息网络化联系和协作会议制度,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和办事流程,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执法中的重点问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属区环境保护局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区环境保护局处理;区环境保护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属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区公安分局职责的,应当及时告知或移送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区公安分局查处。

(二)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区环境保护局对水污染防治负责,区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区环境保护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区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区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更多信息请登陆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山东查字典公务员教育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