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防震减灾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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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防震减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制定自贡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务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三)执行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统一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地震分析预报工作,制定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区、县群测群防地震工作。开展震情跟踪,进行地震重大宏观、微观异常现象的核实、分析与上报;负责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报告。
(四)按照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要求,在市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完善自贡市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对策和措施,检查并监督其落实;负责震情调查、考察和地震灾情速报;进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地震灾区救灾与重建规划制定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四川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自贡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管理我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抗震设防标准的审批;负责全市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
(六)承担市防震抗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履行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办事机构的职责。
(七)组织开展全市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八)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交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
(九)指导区、县地震机构工作,联系区、县防震抗震指挥部;管理全市地震群测点、水化点、动物宏观点、宣传点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川省自贡市防震减灾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文秘、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安全保卫、退休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文件、政务规章的起草;管理文书档案、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来信来访、保密、优质服务、机关财务、房产管理、基建、接待、车辆管理等。
(二)震害防御科
负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应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承担我市地震对策、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研制、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地震震后灾情速报和震灾评估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工程及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抗震设防标准的评定审批工作,并对在本市境内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进行资格审查、认证和登记工作;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群测前兆观测点、宣传点;组织和参加地震宏观科学考察及有关调查研究;联系区、县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指导区、县地震部门及其他单位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自贡地震无线通讯网等工作。
(三)监测分析科
贯彻、执行国务院《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对地震监测设施、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进行执法检查与监督;制定本地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自贡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与资料的收集、处理、综合分析及会商,提出地震趋势分析报告和意见;开展震后趋势判断和地震现场分析工作;管理全市地震科技研究,推广应用、交流地震科研成果;管理地震科技档案,核实地震宏观异常及参与有关调查研究;管理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和网络化、信息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