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质监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位置:2楼,电话:2291714、2291675)
负责系统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宣传、接待、信访、督查、综治、卫生、绿化、扶贫、精神文明、后勤保障、行政管理、目标管理等日常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收集、分析和传递政务信息;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市长热线反映;起草重要报告;协调承办全市质监系统对外合作交流事务;承办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及其它全局性会议。
(二)人事教育科 (位置:6楼,电话:2292124)
负责全市质监系统机构编制及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列入市局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级局综合股长任命前的审查工作。负责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系统人员调配交流、安置以及备案审查工作;主管系统离退休人员和社会保障工作;编制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业执业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制度;负责系统的表彰奖励和出国、出境人员政审工作;负责系统行业的计划生育、工会和妇女工作;负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和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承办局党组会议及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位置:6楼,电话:2290485)
编制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管理系统财务、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和统计工作;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系统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管理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技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和奖励工作;贯彻实施会计、审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对系统的财务工作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负责系统信息建设,推广财会电算化工作。
(四)标准化科 (位置:4楼,电话:2291990)
贯彻执行国家的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宣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组织开展工业产品标准化和农业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管理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采用工作;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协助省局办理商品条码及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负责全市标准化对外交流和技术壁垒管理工作;监督、指导标准化协会、学会、标准评审委、下级质监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五)计量与认证科 (位置:4楼,电话:2292877)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资;组织实施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计量器具;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对社会公正计量服务机构、质量认证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及其它依法设立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贯彻质量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与实验室认可制度;协助省质监局依法组织对检测机构的审查认可和计量认证;监督管理质检机构、中介检测机构、质量咨询机构以及境外在南充的检验、认证、咨询机构;协调认证、咨询、检测等技术机构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研究并指导技术检测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六)质量监督科 (位置:4楼,电话:2291679)
指导和管理全市质量工作,组织拟订全市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草案;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质量振兴工作的政策措施、名牌发展战略及质量发展规划、计划;组织推广科学、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重点产品开业审查制度;指导市质量管理中介组织的工作;负责化学危险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省局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流通领域中产(商)品质量的监督检验;负责质量检验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地方监督与专业质量监督;负责全市生产企业出县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能力的资格审查和发证工作;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七)食品生产监管科(位置:4楼,电话:2666578)
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质监局调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并建立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档案;组织相关机构对辖区内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质监局审批;组织相关机构对受审理申请后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及抽样送检;对拟发放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组织不低于30%的报前抽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巡查、回访、生产许可证年审;负责本市(州)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管;负责向上级质监部门、地方政府、地方食品安全领导协调机构报告食品质量安全有关信息。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位置:5楼,电话:2290160)
负责辖区内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制定、下达和协调辖区内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计划,并指导、监督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贯彻实施相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并依法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实施认可审查,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负责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九)政策法规宣传科 (位置:7楼,电话:2292715)
负责对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担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宣传报道和报刊发行;监督和参与系统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局案审委日常工作,组织案件听证、行政复议工作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受理行政复议;对案件办理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负责对局内制定的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负责全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负责与法制局、法建领导小组和法院的工作联系。
(十)稽查分局(位置:3楼,电话:2290590、2291066)
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查处质量技术监督(含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特种设备等)各种违法案件;受理有关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的违法案件的举报,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产(商) 的违法行为;组织协调查处跨地区、跨行业的质量、计量、标准化等方面的重大案件;负责产品防伪技术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对各县(市、区)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负责罚没物资管理与销毁;负责执法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负责与市政府整规办的工作联系。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