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2012-10-16 05: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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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组织市区统筹医疗保险与离休人员、子女等市级医疗统筹业务的日常统一管理,负责组织医疗保险与医疗统筹基金的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统一组织参保管理工作,受理申报业务,核定参保资格、缴费基数和待遇享受条件,制订扩面计划,实施扩面和稽核工作;统一组织就医凭证管理工作,受理凭证的领取、更换、挂失及其补办业务;统一组织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对个人账户进行计入、调整、转移、清算和年度统算;统一组织医疗管理工作,对两个目录实施日常管理,对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施定点验收和协议管理,对转外地就医、特殊病种治疗、院外检查、设立家庭病床、异地定点就医、代配药申请等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政府日常工作项目进行核准登记;统一组织并协调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稽查工作,受理医疗服务行为和就医行为的投诉举报,开展医疗保险及其违规行为的日常和专项稽查,对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追回损失、作出处理;统一组织医疗保险基金、医疗统筹基金的核算和支付,对定点机构医疗服务费用和参保人员零星报销费用进行结算;组织开展医疗保险政策、业务的宣传和培训,受理业务范围内的来电、来信、来访等处理工作。负责对各县(市)统筹医疗保险、医疗统筹工作的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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