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淳安分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淳安分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三)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负责市场名称登记;依法对各类展销会进行登记、监管。
(五)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六)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
(七)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八)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九)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民营)企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广告协会、商标印制业协会、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商品交易市场协会、经纪人事务所、工商学会的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工商部门和淳安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浙江省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淳安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分局领导处理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和协调各科室的调研工作;负责分局机关的文秘、督查、宣传、信息、目标考核、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档案、信访、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组织贯彻落实财务会计制度,合理编制财务预、决算,负责票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物资装备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管理单位实物资产,负责单位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车辆调度;指导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工作。
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分局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分局的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配和管理;负责分局及所(队)文明规范化建设;负责评比和表彰先进及评残抚恤工作的申报工作;承担分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办案工作。
法规科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承办行政案件的复议工作;负责应诉工作和赔偿工作;参与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经济检查科(经济检查大队)
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流通领域走私贩私和假冒伪劣案件,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其他经济案件。
市场规范管理科
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管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法交易行为;指导管辖范围内各类市场的培育发展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工作,开展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依法对各类经济合同实行监督管理,推行和管理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开展经济合同鉴证工作,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行为;推行企业信誉公示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标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调处商标纠纷,管理商标使用许可及商标印制工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各类广告的发布和经营活动。
企业注册监管科(注册分局)
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工商企业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查、核准注册单位名称,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证照,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情况的统计;负责对各类企业的年检和对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负责协调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民)营企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