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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8-30 09:08:2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地方志工作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纂《杭州市志》和《杭州年鉴》,对各区、县(市)志书、年鉴和各类专志的编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全市地方志各类年度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和编写,为续编地方志服务。

(四)负责搜集、保存、整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开展地方志资源的开发利用。

(五)组织开展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地方志、年鉴编纂人员的培训;指导相关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处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办内各处室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材料的起草工作;组织指导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编辑《杭州方志通讯》;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教育培训、会务、机要、财务、档案、安全保卫、后勤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指导相关学会协会开展工作。

(二) 市志处

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续修地方志工作的规划和方案;负责杭州市志的组稿、编辑加工、总纂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各承编单位年度资料、报表的收集工作;负责旧志的整理出版工作;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市)的修志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三) 年鉴处

负责《杭州年鉴》的总体设计、组稿、编辑加工、总纂和出版发行工作;负责杭州市情、地情资料的编纂工作;负责对市级各部门及各区、县(市)的年鉴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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