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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20 09:07:37
查字典公务员网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及实施意见;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指导、协调产业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做好国民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综合协调财政、金融、税收、物价等经济杠杆以及市直接管理掌握的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财税、金融、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全市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工作;负责编制、报批、监督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和募股资金使用;依法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的运作实施监管;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牵头组织全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工作,承担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订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编制、下达全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布局;负责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负责项目推荐;协调全市建设资金的平衡,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投资、建设领域的调控政策;负责审核、报批政府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对国家、省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投标和投资概算核算等方面的稽察;负责安排市级投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研究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组织审核、报批农业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龙头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

(九)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工业经济重要布局调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承担市市场组织指导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研究提出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供需总量平衡、储备,落实重要商品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和向境外投资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市内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参与组织实施及协调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人口、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制定苏南苏北对口挂钩合作及参与西部开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负责驻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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