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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7-17 03:07:14
查字典公务员网

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二)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布、解释、报送备案、清理、评估等工作,承办县(市)区政府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垂直管理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参与市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

(三)承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认定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

(五)承担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调工作。

(六)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工作,参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八)承担市政府批准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九)承担市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工作。

(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

(十一)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文件和答复意见。

(十二)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与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联系南通仲裁委员会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通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本机关的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外事、信访、财务、后勤、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党群、纪检监察、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本机关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分解,并负责督促检查;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与交流;联系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二)法规处

负责拟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组织规范性文件立项课题研究和听证论证工作;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及清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公布、解释、清理和评估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承担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核工作;受理对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的咨询及投诉;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参与市政府公报的编辑工作;承担对市区行政强制拆迁批复的审核工作。

(三)法制监督处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订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或者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指导、推进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工作;参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具体承办市属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审核、确认和权力库的维护工作,承担法制监督平台的网上日常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的认证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对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垂直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受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对违法行政行为提出督查处理建议;承担报市政府批准的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行政复议处

拟订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有关制度;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处理涉及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事项;对违反行政复议法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认证;组织实施对行政复议、应诉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工作;承办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市区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工作。

(五)综合协调处

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市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等制度;负责拟订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依法行政方面重要文件和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理论和实践研究;对领导交办的市政府有关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法律意见与建议;承担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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