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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7-13 04:07:36
查字典公务员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政府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负责拟订市政府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

(三)起草或组织起草行政措施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负责有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市政府部门以及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五)研究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拟订有关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

(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教育和资格认定工作,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负责对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业务指导。

(八)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负责对县区、市各有关单位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负责对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备案审查等事务。

(九)负责及时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翻译、审定出版的市规范性文件英文文本,指导县区、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十)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以及对外业务交流。

(十一)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公务接待、建议提案、督察督办、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工作。

(二)法规处

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承办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承办相关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指导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承办对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等。负责对市规范性文件进行汇编,组织翻译、审定出版的市规范性文件英文文本。

(三)执法监督处

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研究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起草配套规范性文件和答复意见,提出改进建议;承担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组织开展领导学法、任前考核、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建立行政案件应诉机制;与市有关部门共同指导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参与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

(四)行政复议处

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市级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审查事项;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管理;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承办以县(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转送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法制协调处(市政府法律顾问室)

承担全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计划;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等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组织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参与全市软环境目标考核;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牵头协调工作;及时为市政府重要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市政府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对市政府对外签订协议、组织征收土地、房屋搬迁实施行政强制权等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论证;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等工作,协调政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协调联系连云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业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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