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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05:07:58
查字典公务员网

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职能介绍: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二)研究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战略思路,深化全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执行有关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和学校收费政策,拟订区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教师奖励基金及其他由区统筹使用的经费的安排计划;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境外)对我区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对下属单位经费的审计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

(五)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积极推进实施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和指导全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布局调整,负责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校园安全防范、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划分本行政区小学义务教育施教区范围,负责全区学校、直属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及学生学籍管理有关事项。负责全区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区工作,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审批全区公办、民办幼儿园的设置和调整,负责辖区内幼儿园的注册登记,评估确定二类幼儿园。负责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

(六)负责学校、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指导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统战和稳定工作;指导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

(七)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及教师资格的认定;实施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区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八)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好普通话推广工作,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九)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系统的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推进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学校教育装备建设工作;对学校校舍、土地等教育资产实行监管。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苏州市沧浪区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3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建制。

(一)办公室

承担并处理教育局机关的党、政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学期)工作总结,起草文件;负责文件、电子邮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统战、信息、信访、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新闻宣传;负责干部考察、人事调配、工资管理、职称评审;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和办理。

(二)教育科

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德育、体育、艺术教育的管理;招生工作、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教师继续教育的管理;特殊教育、幼儿教育、职工教育、终身教育的管理;学校管理水平、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检查。

(三)计财科

负责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设施建设、设备添置;负责下属单位的房屋、场地的维修;负责下属单位的资金管理;负责财务管理,项目审计、定期审查帐目,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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