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建公务员诚信档案 与干部考核、升职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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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自浙江发布获悉,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记者看到,《规划》明确了政务、商务、社会和司法四大重点领域的32项具体建设任务。并且强化了信用联合奖惩,也就是说对进入红名单的守信之人要奖励,对上了黑名单的失信之人要加大惩戒力度。如果我们在平时的生活里欠缴了水、电、煤气、通信、宽带等公用事业费,都可能会被当做负面行为信息依法记入公民信用档案。
建立完善的公民信用记录拖欠水电费也会记入信用档案
之前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在法国念书的留学生,她发现乘坐法国的公共交通,逃票被查到的概率只有万分之三,因此常常逃票。四年后当她以优异的成绩向各大公司推销自己,却一次次被拒。被拒的理由是她不值得信任。
而在浙江发布的这份信用体系规划中,记者发现,这位留学生的故事,在浙江也将成为现实。
《规划》要求建立完善公民信用记录、实现对浙江所有公民全覆盖。
这其中不仅包括了我们在生活中欠缴水、电、煤气、通信、宽带等公用事业费等行为。还包括乘坐公交、地铁等城市社会活动中出现的负面行为。
价格违法行为要曝光失信企业会处处受限
作为经济活动发达的省份,此次浙江对于商务诚信建设的涵盖内容相当广泛,包括生产、流通、工商监管、金融、税务、价格、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电子商务、统计领域和中介服务业等等。比如在生产领域,除了健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外,还要建立企业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
在价格领域,浙江会实行经营者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着力推行明码实价,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查处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虚假折扣、价格垄断等失信行为,建立价格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而针对部分偷奸耍滑的企业等市场主体,浙江会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按照守信企业一路畅通、失信企业处处受限的原则,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主动发布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和产品质量失信企业的曝光力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记者看到,《规划》中专门提到了最近占据商务流通半壁江山的电子商务。对于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制假售假、虚假广告、以次充好、服务违约等欺诈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与企业主、店主的信用挂起钩。
建立守信激励机制守信获得实惠,失信尝到苦头
浙江出台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本质上就是为了让守信的人获得实惠,失信的人尝到苦头。因此,浙江建立守信激励机制,要求以红名单发布为重点的守信激励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的惩戒力度。
先说上了红名单的人可以得到的好处,像企业不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在同等条件下,浙江还会对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优先享受优惠政策,优先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审批环节,减少监管频次,提供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措施。
而对于上了黑名单的老赖等群体来说,新的惩戒机制会更加严格,不光是降低信用等级,限制行政许可和市场准入,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就连乘坐飞机和高等级列车、旅游度假、入住星级宾馆、子女入读高档学校等日常生活,都会受到限制。
失信黑名单覆盖率25%未来5年要重点行业全覆盖
浙江此次提出的《规划》首创信用建设指标体系,共由8项指标组成,其中6项为约束性指标,2项为预期性指标。除了信用代码和双公示已经实现全省全覆盖外,另有4项指标要在2020年末前实现全省覆盖。
以失信黑名单为例,这是指行政、司法机关和依法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认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名单。目前,有发改委、公安消防、民政、地税、质量监督、旅游、国税、人民银行、法院、检察院等10个部门单位发布失信黑名单信息,覆盖率为25%。根据国家要求,到2020年末,全省要实现在40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全覆盖。
此外,两项预期性指标分别为:公共信用信息年查询量翻一番,2015年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量为2177.6万次,至2020年力争达4500万次以上,预计年均增长15%以上;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翻一番。2015年全省信用服务业营业收入47.2亿元,至2020年力争超过100亿元,预计年均增长16%左右。
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
与干部考核、升职直接挂钩
记者了解到,《规划》首先就强调了政务诚信,要求各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和程序,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提高透明度。
对公务员而言,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实践者,加强诚信管理和教育也是重中之重。按照规定,浙江各级部门需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个人报告事项、廉政记录、考核结果、受表彰情况、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还要把诚信守法、道德教育和信用建设业务内容纳入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和在职培训范围。
另外,推进法院、检察、公共安全领域、司法行政系统及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信用建设也是一大重点。和政务诚信一样,浙江会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并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