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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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体育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党和国家的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制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指导各县(市)区的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各部门、行业、产业、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项目的布局,负责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五、负责体育外事工作。组织参加和承办上级各类体育竞赛,举办全市综合性的运动会。
六、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研与成果的推广,发展体育教育。负责对全市各级体校及业余训练的业务指导。
七、研究体育产业规划、发展体育市场、管理体育经营活动;并负责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的审核、审批。
八、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负责全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体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体育综合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重要政务、事物;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体育工作方面行政事务;承担人事、财务、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外联、党群、后勤保障以及体育产业规划发展等工作。
训练竞赛科
拟订全市竞技体育项目发展规划草案,负责全市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市内、外竞技体育的信息情报收集和管理工作;草拟全市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指导与协助各县(市)办好业余体校和传统体育项目学校训练工作;组织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竞技体育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承担体育竞赛相关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的科技攻关和信息研究;参与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群众体育科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及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负责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负责指导全市传统项目体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