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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9-10 04:09:32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三)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有关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参与拟订民族药(壮药、瑶药)质量标准。

(七)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以简特殊药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

(八)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违法行为。

(九)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应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协助监督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认定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西自治区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发布、宣传、督办查办、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国家赔偿等工作;承担本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监督实施执业药师、驻店药师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相关涉药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计划生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依法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测和不良反应事件的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监测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发布与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的工作。

(四)药品安全监管科。

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承担药品违法广告监测工作;承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招标行为的监督;承担特殊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监管工作;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五)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对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负责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

(六)稽查科。

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违法行为;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有关抽验工作;负责开展相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产品召回工作;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稽查执法工作。

(七)财务科。

负责本部门的财务工作,承担部门基本建设规划、装备计划、年度财政预算的编制、部门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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