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公安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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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执法勤务机构8个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协助跨辖区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预防和打击恐怖活动;负责刑事技术、刑事犯罪资料等基础业务工作和各类案件的技术鉴定工作。
(4)交通管理大队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指挥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上路巡逻检查,依法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依法处理辖区道路交通事故;负责辖区驾驶人的日常管理、审验及机动车的年度检验或初检、送检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对辖区实施公路治安管理;承担道路交通警卫工作。
(5)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监管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警卫、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掌握全县治安工作情况,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和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危险物品,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制定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总体和分类预案,协调和参与重大群众性纠纷和械斗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负责拟定警卫方案,协助局领导组织实施警卫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内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负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门牌管理;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禁毒大队(加挂隆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运用法律、医疗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组织协调侦办跨地区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活动。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县商业犯罪案件、金融犯罪案件、涉税犯罪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
(8)巡逻警察大队
负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加强社会巡逻,对现行案件进行现场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抓捕犯罪嫌疑人,制止和打击犯罪;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以及自然灾害事故,进行社会服务,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全方位实行多功能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管理;负责县城110接警案件的处警工作。
2、综合管理机构3个
(1)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
政工监督室是局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公安政治工作,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和协助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干部,办理安置军转干部、吸收录用人民警察等;负责全局干部的工资、福利、抚恤、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承办公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在职民警的出国、出境政审工作;负责协管公安院校的招生、分配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林业公安机构人员。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局在职民警的培训教育工作;拟定全局民警再教育综合计划;负责全局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继续再教育、岗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工作;协调指导全局公安业务工作改革;负责全局性文体活动;负责收集全县公安政治工作信息,上传下达;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的立功创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调研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政治思想宣传、文化艺术和思想教育工作。负责党务日常工作,协助县局党委制订党员和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收集全局党员的信息,管理党员档案;协助局党委组织开展党内各种活动;负责党内各种统计、信息上报与交流;负责指导机关的共青团、妇女等工作;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全局党纪检查和政纪监察工作。负责对各室、队、所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驶职权和遵守纪律、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重大社会活动秩序维护、治安管理、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置、治安交通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察;负责对人民警察的警容风纪、人民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以及全县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对全局候问室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督察;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2)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建设、公安信访等工作。负责协助局领导对全局的法制进行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局执法情况,主持全局的日常执法考核、检查,提出改善执法活动意见;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治安案件进行审核把关;负责对劳动教养的办理和报批手续;负责全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开展法制咨询服务,具体组织法制宣传教育,与政工部门共同抓好全局民警的法制教育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办理信访案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调查处理各类信访案件,纠正民警在办理各类案件中所出现的偏差。
(3)警务保障室
指导和管理公安装备、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公安系统装备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公安业务经费预算和管理工作,组织分配发放公安装备物资,协助有关单位管理机关国有资产;负责本局基本建设、生活服务、安全保卫以及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一线单位财务开支的监督和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