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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市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05 10:07:37
查字典公务员网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南宁市华侨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党政办公室

党工委办公室和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信息中心、精神文明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抓好党工委日常工作及各个阶段的党务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和政务专项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工作;负责内勤管理、公文处理、会议组织工作;做好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宣传路线、方针、政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教育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思想、正确引导、团结鼓劲的作用;负责开发区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向开发区外新闻单位提供报道素材或组稿,及时对外报道开发区建设、发展等情况;负责开发区内意识形态和舆论宣传阵地管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局域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鼓动、舆论监督工作;做好政务等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的信息发布;做好开发区网站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开发区机关局域网络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抓好党校建设,做好重点党报党刊征订发行工作。负责统战及民族事务工作。

(二)纪检监察局

加挂审计局。

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跟踪和反馈;负责宣传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督促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抓好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党风廉政教育;负责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承办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监督、检查直属部门、单位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审计工作;对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控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市一级驻开发区单位的审计;垂直管理单位的审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织部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加挂编制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管委会内设机构领导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议、任免建议提名;负责抓好党建工作;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党员统计和接转组织关系;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报批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管理辖区人力资源,培育、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制定辖区有关人才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辖区人才(劳动力)调配、交流的审批工作,协助辖区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工作;做好聘用(劳动)合同的管理和集体合同的审批工作;协助管委做好就业和再就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辖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关系(档案)管理、工龄计算和档案工资调整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交流、考核、任免、调动、培训、工资、保险福利、退休干部的审批工作;办理开发区公务出国(赴港澳)团组及人员初审和有关人员的护照签证的申请等事项;办理开发区邀请国外(境外)人员来访和初审事项;负责对开发区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政策和法律教育职能。做好开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

(四)经济发展局

经济发展局加挂商务局、物价局、科技局、统计局、交通局、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经济发展长、中、短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前期工作的审批;负责工商业、服务业的管理和经济运行分析;编制下达各企业年度经济计划指导指标及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方案,对企业经营目标进行考核;负责指导企业的改制工作;负责商业贸易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的引进、开发、利用;指导工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改造传统产业;行使统计职能,执行统计执法权;行使物价管理职能,核发收费许可证,执行物价执法检查管理权;负责辖区的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国有企业改制政策,拟定并向管委会报送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审查改制、改革企业呈报的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并送管委会审批。

(五)财政局

财政局加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筹融资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起草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年度决算;加强和组织财政收入;管理预算外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管理和监督;指导企业单位的财务工作;组织和管理财政信用;对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参与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参与制定执行有关财政、税收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负责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配合有关领导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向银行贷款的各项准备工作。按银行要求负责收集、准备有关贷款的文件、财务报表等资料,经常向银行沟通情况,争取快速、低息贷款。按银行要求起草、打印有关贷款的各种报告。经常了解基本建设的进度,资金需要情况,争取做到资金及时到位。

(六)招商促进局

招商促进局加挂投资投诉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策划和组织对外招商及联络工作;参与制定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编制招商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外资项目立项手续、合同、章程的转报工作;负责协助企事业单位进口物资设备(涉及配额和许可证的除外)以及项目三来一补项目报批工作;参与协调项目资金工作;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和经济协作等工作;负责外商投诉调解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开发区招商项目库和开发区网站招商网页内容的充实更新。

(七)建设局

建设局加挂人民防空办公室、房产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业、墙体材料革新、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建成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产市场交易管理、人民防空事业、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管委会委托,起草符合开发区发展的相关规章,编制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监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管理工作,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新建设项目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相关的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建成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占道经营、挖掘、户外广告设置、建筑渣土运输及处置,经营性停车、洗车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市场交易管理,房屋初始登记、档案管理、产籍修测补测、物业管理工作,核发《商品房预售证》、《房屋产权证》,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审批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人防事业有关工作。主管建成区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口各项行政事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口各项事业的信息收集、资料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规划管理局

加挂项目前期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起草有关规划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计划;组织对各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报批;负责开发区规划管理和监察执法;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用地的踏勘、选址定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开发区规划区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桥梁、临时建筑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办理开工手续;负责办理所有建设工程的现场验线以及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协调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的问题;加快审核审批进度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各个环节的报批工作,促进项目加快审批;制定前期工作计划,按照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加强检查督促,建立前期工作上报制度,及时向管委会汇总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

(九)农林水利局

农林水利局加挂蔗糖生产办公室、扶贫办公室。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深化农业企业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建议;对农业、林业、水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业、水利建设管理工作和农药、化肥的管理;核发农作物种子、畜牧、水产、农药、兽药、化肥、林木采伐、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等经营许可证;负责高新农业、环保农业、旅游观光农业项目开发、引进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指导现代农业投资开发项目的建设;负责农业科技信息网的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的宣传、推广及应用;负责农副产品的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有关蔗糖生产的方针政策,搞好蔗糖生产的行业管理,负责做好开发区蔗糖生产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和上级有关扶贫精神,做好开发区扶贫开发计划,组织实施扶贫工作。

(十)侨务办公室(侨联)

侨务办公室与侨联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负责侨务和侨联工作。贯彻实施中央、自治区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根据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有关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措施和负责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侨务宣传、文化交流工作,联系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传播媒介、文化社团开展侨界联谊工作;协助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资金、技术、人才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教育归侨、侨眷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归侨、侨眷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华人接待服务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组织推动开发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推动开发区企业进行安全技术改造,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改善企业劳动条件,监督检查开发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方针政策情况。

(十二)社会事务管理局

社会事务管理局加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办公室、民政局、武装部、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残联工作办公室、法制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综治、司法、武装、民政、老龄、残联等社会事务的综合管理工作,行使相应的管理职能,负责贯彻落实相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开发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管理监督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组织法制培训。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受理、交办、转送、答复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起草、审核、清理规范性文件。

(十三)卫教文体局

加挂广播电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统筹管理开发区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直属学校的校务建设、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主管开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各直属学校的教育督导、教学教研和师资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制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文化市场、文化艺术、宗教事务、体育事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药品、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协调辖区内公共卫生、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学校卫生、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基层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履行妇幼保健职能,为开发区内妇女儿童提供满意的医疗保健服务;做好医疗事故及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开发区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制订和实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规划,协调、检查重要宣传活动和重点节目的转播和制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负责开发区互联网、网吧的监管工作。

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履行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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