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迈过居住证“门槛”要在配套上下功夫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已近一年。日前有报道梳理发现,一年来至少已有21个省份出台或修订了与《条例》接轨的相关实施办法,有效地扩大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面。但比较起来,各地居住证含金量不同,直接体现在一些地方设置资格门槛,导致持证人在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力度上存在诸多差异。这提醒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配套措施及时跟上,更好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前不久有个备受争议的亲友居住三天要办证,诸位大概记忆犹新。虽然外界似乎对规定在现实操作上有一些政策误读,但细究起来,纷争的直接原因是当地的实施办法在关键概念定义上与上位法《条例》的明显出入。这凸显了落实《条例》的复杂性。根据国务院2014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居住证制度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人口管理举措,被寄予了厚望。不过,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决定了《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予以细化,因此地方政府的角色变得至关重要,责任不可谓不重大。探亲登记的案例表明,倘若地方政府不能充分把握《条例》的政策意图,落实起来的政策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做好配套措施,前提是观念转换。从先前的暂住证到如今的居住证,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理念却差异巨大。从字面含义分析,暂住在概念上就多了暂时临时的意思,对应到落实政策的中心指导思想上,自然更多管理管制的味道。相比之下,居住则多了较长时间的意思,也符合城市化、城镇化后更多人在异地稳定就业、长期居住的现实。就此解读居住证的政策意图,应该是重在赋权,亦即保证那些在现行户籍制度下异地就业生活者基本的教育、就业、卫生、文化、法律援助等公共服务。这要求地方政府必须从观念上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换。
过去,一些政府部门苦恼于人们办暂住证不积极,但问题恰恰是,如果办证所收到的仅仅是被捆绑收费却无法公平享受公民合法权益,那么后者只好拿起弱者的武器,以不配合的姿态来表达不满。换个思路,如果捆绑的是读书、看病、办证乃至乘坐公交优惠这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事项,人们的办证意愿肯定会大为改观。归根到底,这也就是居住证的含金量问题。另外,除了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办证本身是否便利、能不能更人性化,同样考验居住证含金量,比如此前引发争议的一年一签规定是否可行?是否可以用纳税记录作为居住时间证明?还有报道中提到的过期续签是否一定要再等半年?等等。
做好政策配套的另一个要求是,在措施的执行方式方法上要精细化。以居住3日以上人员作为流动人口定义导致了探亲登记被质疑为一刀切,类似的状况实际并不鲜见,比如此次报道提到的一些地方设立养老金缴费年限门槛等等。客观地说,地区经济水平差异给不同地区养老、医保接续确实带来很大挑战,一方面这需要从中央到地方持续的财政投入,另一方面,也需要通过精细化的管理,更细致地区分不同情况,分区域逐渐扩展的方式,加快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速度。尤其是大数据、电子政务等技术手段,对信息的登记、审核、区分都应该有更多助益。
有专家指出,居住证能否推动户籍改革,关键在于各地的执行。强调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居住证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一种检验。呼吁各地相关部门要有更多服务意识,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把政策执行到位,避免陷入口惠实不至的尴尬。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查字典公务员时事政治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