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10-12 0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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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社会与社区建设指导科(社会组织工作科)。
组织开展社会形势分析,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社会工作规划、重大方案和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社会工作情况,指导各区开展社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会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相关新闻发布、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等体系,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工作。
牵头研究提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重大方案和重点目标;参与拟订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配合推进社区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协调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二)公共服务促进科(群众工作科)。
牵头研究提出改善民生和社会公共服务发展的重大方案和重点目标,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政策,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研究拟订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制度和办法,协调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承担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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