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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水务局职能介绍

2012-09-12 11:09:2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水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组织拟订全县水务战略、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提出县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审批有关水务项目规划、设计。

(三)实施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评价;发布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实施对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的监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

(五)负责全县供水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供水行业许可经营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供水安全。

(六)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七)负责全县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排水、污水处理的行业许可经营管理制度;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部门之间和各镇(村)之间的水事纠纷。

(九)组织水务工程建设,对水务工程建设进行行业监督管理;管理水务建设市场,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实施水务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水务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制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二)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十三)负责对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水务科技、教育和水务信息化工作。

(十五)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编制全县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水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综合协调本局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秘、文电、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办、政务公开、对外宣传、治安综合治理、物业管理、重大会议组织、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

(二)水政水资源股(县水政执法监察大队)。

负责本县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草拟工作;负责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和各镇(村)之间的水事纠纷;监管水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和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审核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城乡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公报的编制工作。

县水政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全县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对水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镇的水事纠纷;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及其他费用;指导各镇水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设与管理股。

负责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核、申报工作。承担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监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权限审核、审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主体工程开工及工程后评价;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滩地的综合治理与开发;指导和监督水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勘测设计、建设监理和工程安全质量等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水务工程的建设与验收;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四)水保农水股(县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组织、指导水土流失防治区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灌区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节水灌溉、排水和雨洪资源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农村水务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机电股。

负责对水电工程及机电排灌工程实行行业管理;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工作;按权限审核、审批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规划、设计。

(六)供排水管理股。

负责供水行业管理和供水行业许可经营工作;编制全县供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供水安全;按权限审核、审批供水建设规划、设计;负责供水企业计划停水和公共供水设施建设、改装、迁移的审批;参与审核供水行业有关调价方案;负责排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和排水、污水处理行业许可经营工作;负责全县排水规划、排水工程年度建设计划的审批;负责核发《排水许可证》;监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农村供水、人畜饮水建设的管理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

负责全县水务综合规划工作;拟订全县水务发展战略和各种规划;组织编制局机关部门预算、决算;提出县级水务建设资金规模、方向以及年度安排建议计划;承担水务资金管理使用、水务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审计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水务综合统计工作。

(八)人事监察股。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出境出国报批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下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和管理;组织、指导下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拟订水务科学技术和教育发展规划;负责水务职工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水务科研立项审批、管理、鉴定、登记、申报奖励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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