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坚持“退休不经商”才能让权力“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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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湖北省纪委法规室发布热点法规有问必答第十二期,向全省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详细解读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其中指出,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等5种行为,都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11月15日新华网)
湖北省纪委的这份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不得违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的相关要求。这无疑给离职或退休党员领导干部画下了一条为期三年的红线,更设置了一个权力余温的散热期。
退休了也不能违规经商的铁律意义重大。一则杜绝了个别退休党员领导干部试图趁热打铁,用几十年来积攒的权力余温和人脉关系换取私利的如意算盘。二则堵死了个别在职官员试图通过搞期权式腐败来逃避党纪国法严惩的渠道。三则更避免个别官员退而不休,与在职老部下结成利益共同体,发挥权力余温,从而严重污染原单位的政治生态和风气的风险。
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还可怕。要让三年的权力散热期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一方面要不断强化退休干部的日常监管,让退休官员手中的权力彻底退休,让权力的温度彻底冷却,杜绝退休干部利用以往积累的人脉和权力织成的关系网,对审批、签字等事物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还要继续强抓制度反腐和终身追责,严查退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对那些明知故犯的退休干部不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搞下不为例,而要切实做到零容忍,确保抓铁律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在党纪国法面前,退休与否无关紧要。退休干部虽卸下了工作职责,但并未卸下共产党员的身份。党纪国法对其的约束和要求也不会打一丝一毫的折扣。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无论是59岁还是60岁,只有时刻绷紧廉洁之弦,严守制度要求,保持清醒头脑,才能真正在权力散热后找到人生新追求。
稿源:荆楚网
作者:任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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