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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2012-08-28 09:08:5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中山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学技术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性建议,编制和实施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组织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发展资金的各类计划项目。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承担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全市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类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深化产学研合作行动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和专业镇科技创新示范点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科技评估、科技进步考核和科技统计管理;推进民营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拟订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措施;负责市国防科技装备动员相关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十)负责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规范和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专利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和各镇区的科技、专利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监察、纪检、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编制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并监督预算执行,承担本部门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市科技信息网络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法制科

拟订鼓励、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负责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事宜;牵头组织科技进步考核工作,负责镇区落实科学发展观科技考核工作;拟订全市科普工作规划;组织软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负责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等的申报、跟踪管理;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科技园,推进民营科技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资金计划,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负责科技计划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科技重大专项的申报、立项和组织实施;负责专业镇及公共科技平台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跟踪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申报、跟踪管理和验收;组织申报和实施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促进人口与健康、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民生科技工作;组织申报和实施农业类科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信息直通车工程建设,指导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农业科技园区、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间及有关国际组织间的科技合作项目;协调组织科技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市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高新技术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火炬计划、省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及高新技术项目;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和孵化器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审核和跟踪管理;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

(五)产学研结合科

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编制产学研结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市产学研结合专项资金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推进产学研创新联盟、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建设和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六)科技服务管理科

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拟订科技成果评价、登记、奖励、技术保密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审及省级、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的推荐工作;负责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和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上报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承担科技评估、科技咨询、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以及科技成果展览、技术交易会的组织工作。

(七)专利管理科(与知识产权协调科合署办公)

拟订专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专利行政执法及市场规范和管理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专利违法行为,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及涉外应对机制;协调指导镇区专利工作;牵头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制度;指导专利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体系建设,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专利优惠、奖励政策和措施;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和交流;推动建立专利统计、考核制度的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社会团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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