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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烟草专卖局职能介绍

2012-08-02 03:08:4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韶关市烟草专卖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打击不法行为,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全市烟草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二)负责检查、指导全市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管理烟草专卖派驻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和年检,并受省烟草专卖局委托审核、签发准运证。

(三)负责全市烟草专卖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大复杂案件的听证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四)负责全市烟草系统内部经营监督管理,检查、督促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查处内部违法违规案件。

(五)负责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依据行业政策和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系统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广东省韶关市烟草专卖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制定统一的行政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各部门的协调和局(公司)重要会议的管理、组织工作,并承担对党组会议和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牵头组织制定各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衡量指标和考核办法,进行督办和考核验收;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和维稳工作;负责各类综合性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对外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局(公司)法律诉讼和相关法律事务;负责有限公司董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企业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后勤服务、行政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市局(公司)党组有关决议、决定和指示;协助地方党委做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围绕市局(公司)中心工作提出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意见;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烟草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团等工作;负责对有关职工利益和思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做好对内宣传工作;负责牵头组织整顿办、维稳办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负责推进全市烟草系统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归口管理体系运行所涉及的文件、记录;组织年度内审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落实省局有关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规定和要求,制定、实施本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负责全市烟草行业两烟生产、经营及相关企业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查处大要案,打击走私、制售烟草专卖品行为;负责销毁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负责管辖权限内烟草专卖管理证件的发放、检查和管理;负责全市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专卖管理人员培训;负责对本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建立情报信息网络,了解、掌握违法经营卷烟的市场信息和动态;指导下级烟草专卖稽查机构开展稽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财务管理中心

组织制定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各项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内控制度;认真组织好会计核算、会计决算工作,负责市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财务票证、档案管理;协商、调度市局(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的资金;负责市局(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核流程;强化全面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和资本性支出,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编制内部责任计划,分解下达预算指标,考核、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认真执行《中国烟草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管理制度,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编制、汇总上报各项财务报表,定期组织编制财务分析;负责市局(公司)及所属分公司的税费管理,依法计缴各项税费;检查监督市局(公司)和所属分公司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资产管理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公司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项目开发、投资项目的论证和招投标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数据的收集、分析工作;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人事劳资科(督察考评中心)

负责人事、劳资、培训管理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在权限范围内,负责全市烟草系统人员的招聘、调动及进出管理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本系统干部考核、聘(任)免、调配及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负责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及各种加班费、补贴的核定和管理;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及出国政审工作;负责员工五险二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督察考评及投诉咨询受理工作;

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负责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对上岗人员进行能力确认;组织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安全保卫科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烟草行业制定的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拟定和实施局(公司)安全生产(经营)计划、指导市辖各县级局(公司)的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烟草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考核,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模式;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经营)和内部治安保卫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指导安全保卫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保卫人员的专业培训;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和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负责全市烟草系统危险源识别、评价和分类管理的汇总,组织制定安全、治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信息的汇总、报告和安全保卫档案材料的登记保管,负责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保安公司做好局(公司)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审及管理评审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监察科

监督检查市局(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县级局(分公司)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指示、决定,及时反映情况,保证政令畅通;负责查处市局(公司)机关党员、干部及市局(公司)任命考核的县级局(分公司)班子成员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接待、受理党纪政纪等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有关的举报、控告和申诉,梳理和核实有关违纪线索,维护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民主权利、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协助市局(公司)党组抓好各县级局(分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对本级和所属各单位的两烟生产经营管理和专卖管理的工作效率开展效能监察,提出监察建议,协同做好整改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安排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根据市局(公司)党组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参与市局(公司)有关计划安排、项目论证、专项检查、各类招投标、项目验收、物资采购、干部考察、人事任免的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归口管理和承办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纪检监察纠风的统计、上报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营销管理中心

负责采集、分析本市烟草市场信息,预测客户需求和市场走势,拟订年度经营方针和目标;负责编制全市烟草系统卷烟购销计划;负责统一签订和管理合同;负责分配、调拨货源;负责全市烟草系统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监督网络运行质量;负责电话访销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市场营销和客户关系管理策略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工业企业关系服务与管理策略并组织实施;协同工业企业制定品牌培育规划、实施品牌培育战略;执行卷烟价格政策,采集、汇总、传递、分析销售订单;

指导、督促下属单位营销部的营销工作;负责全市卷烟经营数据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监控全市卷烟经营状况,定期组织经营分析;落实品牌培育,做好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和维护;维护本区域客户档案资料、负责零售客户的评价;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工作,按照客户分类及服务标准为零售客户提供服务;负责处理客户关于卷烟销售工作的投诉和咨询;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物流配送中心

负责全区卷烟物流建设和运行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卷烟入库验收、到货确认、在库管理;负责接收卷烟订单信息、单据,组织分拣配货到户;负责制定送货计划,编排、优化、审核送货线路,组织送货,保证送货到户;负责非电子结算客户的卷烟货款结算和货款回笼;负责本中心人员、车辆、货物、货款和设备等安全工作;负责卷烟等实物的账务管理;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物流建设规划、控制、协调及实施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烟叶生产购销科

负责落实省公司下达的烟叶收购调拨计划,执行国家局烟叶收购调拨价格政策参加烟叶订货及网上交易;负责全市烟叶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烟叶生产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烟叶统计工作,上报烟叶生产、收购、调拨和商业流通报表;

负责全市烟叶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按省公司要求,调整全市烟叶生产的布局;

负责全市烟草种子新品种的选育、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组织全市烟叶生产相关的农用物资的采购和管理;负责全市烟叶质量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负责组织培训全市烟叶生产技术、收购和预检人员;负责落实省公司的烟叶生产扶持政策,合理规范使用专项扶持费用;负责全市烟叶收购站的合理布局和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的烟叶收购管理、等级质量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信息中心

负责制定信息化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并组织执行;负责制定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在上级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管理决策三大体系的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省域网及公司局域网的管理和运行监控;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信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收集各单位、各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需求情况,编制采购、更新方案提交上级审批;负责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各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技术支持工作;为下属单位的信息化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按上级要求,组织全市烟草商业系统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工作;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专卖直属分局

负责辖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政策的宣传、贯彻和实施;依法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辖区烟草市场违法案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查处辖区走私贩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查和管理,维护辖区烟草专卖品市场秩序;负责调查、处理辖区零售户、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真假烟鉴别等服务;组织本部门员工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运行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审计派驻办

由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统一管理,按照省局(公司)的部署安排和驻地单位的需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省局(公司);对驻地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资金管理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驻地单位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省局(公司)制定的审计工作计划,参加省局(公司)组织对非驻地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参加省局(公司)组织的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等审计项目;对驻地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反馈;按照国家局、省局(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在派驻办的职责范围内或省局(公司)的授权下,对驻地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审计监督,需要委托外部审计中介进行审计的,按照省局(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派驻办负责对中介审计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协调、监督,并按月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局(公司)审计处;对物资采购、宣传促销、对外投资、项目招投标等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对重要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按照省局(公司)的部署和驻地单位的需求开展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绩效审计工作;做好审计派驻办的日常工作管理,在驻地单位接受外部审计时做好协调配合;配合监察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调查;及时向省局(公司)报告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必要时通报驻地单位;省局(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单位名称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曲江区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始兴县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乐昌市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仁化县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翁源县分公司

广东烟草韶关市有限公司新丰县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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