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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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和区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直接经办区辖属范围内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承担全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区辖属范围内参保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的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
(四)汇总编制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
(五)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负责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六)搞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
(七)按照上级统一规定,负责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以及内部自律工作。
(八)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
(九)开展和参加涉外技术合作、技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上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承办本局日常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文秘、档案、保卫、接待、后勤等行政事务工作;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综合性调研。提出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性意见;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和重点;负责信访和咨询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收缴、调剂计划和会计报表;负责有关财务工作的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方法;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稽核工作;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处理银行票据业务;建立和管理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化管理和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负责本局财务管理。
(三)保险关系股
负责全区社会保险登记年审工作;建立和管理社会保险登记、年审的档案资料;负责对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的申报工作。
(四)待遇核发股
负责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定期调整待遇水平;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负责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
(五)医疗保险股
负责管理医疗保险缴费,按规定调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医疗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支付台帐;负责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