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介绍

2012-05-28 04:05:1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决策机构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职能的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三)在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范围内,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包括购买国债的比例或金额)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六)审批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七)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

(八)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九)听取财政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监督情况的通报、人民银行对受委托银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监管的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整改的汇报,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处理意见;

(十)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的住房公积金呆坏帐核销申请;

(十一)审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

(十二)推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人选,对不称职的主任、副主任提出更换建议;

(十三)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

二、管理机构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负责本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由管委会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五)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后执行;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

(十一)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二)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三)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四)向设区城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账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账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五)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管理中心在各县(市)设立管理部作为办事机构,管理中心对各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

三、监督机构

国家建设部为部级监督部门,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分局为省监督部门,云浮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浮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浮监管分局为本市的监督部门,依据管理职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的监督。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