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2017浙江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

2017浙江宁波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制外人员2人公告

2017-01-11 06:01:5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2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城建办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高中)。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220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1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新桥镇宁丰路10号);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0574-6588079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象山县新桥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882062。

原标题: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象山县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