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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医疗保险稽核人员10名公告

2017-01-05 06:01:16
查字典公务员网
2016下半年事业单位面试课程|江苏事业单位交流群:372574399|2017江 苏事业单位每日招聘公告

(一)笔试

1.考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四、六章)、《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岗位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并交纳面试费用每人100元。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10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参加面试时,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拟聘用单位、岗位、考试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不低于3年的服务协议。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工资待遇为2800/月,其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bj.cnsn.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516-6806889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八、本公告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8307809、0516-68063535

原标题: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医疗保险稽核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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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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