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2017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公告

2017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名公告

2016-12-23 02:12:35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秘书工作》杂志社面向2017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2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积极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 热爱采访编辑工作,具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4. 2017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或本科毕业生;

5.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6. 身心健康,能适应职位工作要求;

7. 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8. 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职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主要分为八个环节: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 报名。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3日17:00截止。报名请填写《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msjrsc@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学校+专业+姓名。

报名咨询电话:010-83084851。

2. 资格审查。

我局将根据上述招聘条件和招聘职位的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名单将于2016年12月31日前在《秘书工作》杂志社官方网站(http://www.msgz.net)和秘书工作微信公众号(mishugongzuo)公布,请注意查询。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3. 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职位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2017年1月底前完成。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工作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若应聘人员提交不实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 面试、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以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面试阶段完成,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实施。2017年3月底前完成。

5. 考察、公示、聘用。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2017年4月底前完成。

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完成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2017年7月底前完成。

6. 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1.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xlsx

2.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

2016年12月23日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