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陕西金台区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10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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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综治办(2007)40号、宝金综办(2007)24号及宝金综办(2011)0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治安联防协管员工作,由区综治办确定统一的招聘条件、岗位设置以及下达招聘名额,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全区共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约100名。
1、招聘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法律服务员11名(须具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协助中心从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律服务、治安巡逻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2、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70名,协助社区从事社区治安巡逻、综治及平安创建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本区城市户籍,男性不超过50周岁、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不超过45周岁、身高不低于1.60米。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刺青。身患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大病及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予录用。
4、现在岗的社区治安员,爱岗敬业、服从管理、遵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无违纪问题者可优先录用。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暂定为一年,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实施劳务派遣。期间遇上级政策性变化,一律按政策要求执行。
六、聘用人员待遇
1、治安联防协管员为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被聘用的治安联防协管员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市、区财政给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支付780元的公益性岗位补贴。
2、镇街综治维稳中心法律服务员实行底薪(780元)加提成的工资机制,提成标准参照区司法局相关规定研究确定后实施。
七、管理责任
新招聘的治安协管员的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由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聘用、辞退、安全责任等全部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治安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由各镇街负责。区综治办只负责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工资性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和拨付工作。
八、实施步骤
1、报名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报名的原则,由应聘者将本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及2寸彩照2张报送镇、街道综治办。以镇街为单位,由镇街严格审查合格后,1月8日前将报名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报区综治办审定。对审定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区综治办参与监督。
2、政审:区综治办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对初录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体检费由本人负担),在合格人员中确定出新招聘人员,转交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按照合理布局,就近便利的原则,分配到所在镇街。
3、岗前培训:结合治安联防协管员岗位职责,由区综治、民政、公安、司法联合对新招聘的治安联防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
4、分配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镇街综治办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岗位设置要求,分配确定招录人员工作岗位,治安联防协管员正式上岗开展工作。
九、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从 1月5日开始到1月15日结束,共用10天时间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工作,认真负责抓好各环节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2、要把工作做细,对不符合条件和未被录用的人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素质好、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的同志从事治安联防协管员工作。
原标题:金台区关于招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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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招聘名额分配表(未公布)
金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