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大学生村官 >备考资料 >方法技巧 >历年关于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分配的原则

历年关于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分配的原则

2012-08-08 01:08:09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全省调剂分配原则。体检通过的拟聘人员,在所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分配。

二、不以个人志愿为主原则。每个人报名时填报的志愿,仅仅是参考性质的,而不是志愿到哪个村就分配到哪个村。

三、考试成绩不作参考原则。目前,大部分大学生村官考试,考的是资格,不是岗位,所以考试成绩不作为分配参考。况且,一个简单的分数也不能完全代表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60分和65分是没有明显的、本质上的差别。

四、全部分配到村的原则。所有选聘人员全部分配到村里担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五、分配去向公布后不予调整原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主要目的是,艰苦环境中锻炼青年、培养干部,而不是去农村享福。党员要服务组织安排的组织原则,岗前培训结束后,公布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村不予调整。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在省政策为准。)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