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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外招聘公告

2017-02-23 05:02:02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是安排在书记员、法官助理等审判辅助岗位以及部分行政管理岗位,实际聘用人数根据报名人员的具体情况和测试成绩确定,不超过20名。被聘用人员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1.合同制书记员岗位。承担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负责案件有关文书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审判辅助工作。

2.合同制法官助理岗位。在法官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3.合同制行政管理岗位。协助到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有关党务、政工、后勤保障等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或者有亚伟速录等级证的人员优先考虑。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以后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以后出生)。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看打速度达到普通1级以上水平(每分钟录入80个字以上),听打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字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3日起至3月1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 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1306室(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邮编:537100,邮址: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政治部),联系电话:0775-4591976。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与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进行电脑操作技能、文字录入速度、听打录入速度等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按照拟安排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协商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聘用名单可以在贵港法院网查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安排、学历和能力等情况,本院与拟聘用人员双方商定各个岗位待遇,最低不少于2300元/月(含单位交纳的社保金)。其中,被聘为合同制法官助理的最低不少于3200元/月(含单位交纳的社保金)。

本公告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91976。

原标题: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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