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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空缺职位全省公开调剂的具体办法

2011-08-08 09:08:1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研究,近期将对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和因报考比例不足出现的空缺职位统一进行公开调剂。调剂的具体办法如下:

一、空缺职位。参与调剂的空缺职位包括经递补后仍空缺的职位和因报考比例不足出现的空缺职位,共240个。其中,公安系统142个,按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划分,刑事技术类81个,侦查类35个,公安管理类8个,法医类9个,信息化应用类2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7个;森林公安系统98个,按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划分,刑事技术类23个,侦查类51个,公安管理类8个,治安管理3个,计算机4个,其它类3个,信息化应用类3个,法学、法律1个,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个,汉语言文学、新闻1个。

二、调剂对象。为体现竞争择优原则,具有调剂资格的人员为全省范围内所报考职位专业类别与上述空缺职位专业类别相同、面试成绩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分、体能测试和体检均合格但未进入考察的人员。(具有调剂资格的人员情况见附件)

三、调剂办法。本次调剂,按照报考职位分别在公安系统和森林公安系统的空缺职位和具有调剂资格的人员中进行,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对相应专业类别的空缺职位进行公开选报。

参加调剂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面试成绩是根据考生的原面试成绩,经对全省同专业类别考生原面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成绩。

按照空缺职位1:1的比例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名单确定后,由相关省辖市连同调剂的具体时间、地点一并通知考生。请有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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