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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1-06-20 10:06:38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于一九九五年十一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派驻湖北、河南、湖南、江西、福建五省的办事机构,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为领导和管理,正处级建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大力推进广东省与中南地区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我省开展经贸活动的服务工作;开展广东省与五省在政治、经济、科技、市场等方面信息交流;接待往来人员等各项工作。

二、招聘人数

因工作发展需要,我单位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

办公室工作人员一名,其岗位职责是:协助领导做好办事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各类公文、函件的起草及归档管理工作;担负办事处办公会议的记录与整理工作;负责办事处出纳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3、中文及相关专业,专业基础扎实。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非武汉户籍者需符合武汉户籍入户条件。

7、有汽车驾驶证、会计证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限3篇)、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dzwhb@gdzwhb.com。

(二)报名时间

2011年7月5日至7月7日 。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1年7月12日当天,到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审查合格者领取准考证。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4)汽车驾驶证、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阶段,第二阶段为面试阶段。

1、笔试阶段采用文字水平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者文字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达不到1:10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考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阶段:面试内容包括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办事处成立面试评审小组,由办领导、办公室等处室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的地点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高低顺序及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考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事处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前述程序办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口青年路2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15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27-83666136-8807

传真:027-83335771

电子邮箱:gdzwhb@gdzwh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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