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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信息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1-06-16 09:06:55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副厅级事业单位,由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管,人员经费由省财政核补。主要工作是规划和管理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规划和管理全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培训和提升省直干部信息能力以及为省直部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等。为适应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能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心综合部从事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一)岗位职责

负责我中心电子政务数据中心项目管理和实施的技术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素养,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勤奋敬业,上进心强。

2.具有全日制理工类专业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2011届),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数学理论、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扎实,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能力水平,良好的写作功底和较强口头表达能力;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水平。

4.团队意识强,沟通协调能力好,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非广州户籍者需符合广州户籍入户条件。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省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具备资格条件的有意应聘者,请登陆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gdic.gov.cn/)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gdrst.gov.cn)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请将个人简历(附近照一张)、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gdicbgs@gdic.gov.cn,邮件主题为应聘综合部技术人员+姓名。信函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收件人:广东省信息中心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31。

2.报名时间:2011年6月27日至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聘资格条件,中心招聘工作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7月10日前公布在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复审。

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未公开发表的代表作需提供原作者证明。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原件各一份。

每个应聘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复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由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按准考证的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面试并列。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名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测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评委小组由主管单位和本中心人员组成,评委人数为5人。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3.复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名进入复试人选。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采用指定题目展开论证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数理逻辑及文字表达能力进行考察。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复试成绩30%。总成绩达不到75分以上者不参加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前述程序办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信息中心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信息中心网页。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134250、020-83134225。

单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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