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确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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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6]8号)要求,现就启动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报名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二、报名考生根据个人条件,选择面向新疆地区招生的高校和报考专业(报考专业请登录各招生单位网站查看,建议报考新疆地区急需理工类专业、应用型专业)。
三、报名考生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服务系统(ttp://www.xjedu.gov.cn/xjjyt/jyzt/ggrcjh/index.htm)登陆平台进入,注册和填写个人信息并生成骨干人才计划硕、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打印签名(在职考生需要工作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送我厅审核确认。具体负责资格确认的受理部门为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四、报名考生资格确认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在读证明须按模板填写、并由学校学生处或学工部确认盖章)、学生证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历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博士研究生须携带硕士学位证(同等学历证书)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4)汉族报名考生需另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毕业以后工作三年以上(截止2017年8月31日)且报考时仍在岗工作的证明(工作证明须按模板填写),并加盖公章。
五、异地报名考生可委托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六、在疆内参加考试的考生,纸质材料通过新疆教育厅资格确认并公示后,在骨干人才计划网上服务系统生成校验码;在内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通过新疆教育厅资格确认并公示后,凭着加盖公章的考生登记表,到报考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
博士研究生报考不需要校验码。
七、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
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受理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12月30日;
受理地点: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楼514室。
原标题:关于开展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10月9日